1. 依第一金大中華基金信託契約第11條第18項規定,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參億元時,經理公司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。 2. 截至106年12月6日止,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為299,126,123元,受益人人數為721人。 3. 特此提醒申購人。